7月8日凌晨,高埗裕元鞋厂员工赵建举重度中暑在医院死亡,当天下午,在医院探视的裕元鞋厂IP厂总务主管黄某告诉本报记者,他们已经向公司提交了赵建举的“工伤死亡”报告,“将会合情、合理、合法地处理这个事情。”
昨天,死者赵建举所在的裕元鞋厂IP厂总务主管黄某说,工伤死亡赔偿加精神抚恤,总共补偿赵建举家属20万元。
但赵建举的两个妹妹觉得补偿太少,没有答应,她们现在仍然住在高埗某酒店。
厂方
工伤保险赔偿按标准计算10万元
昨天,裕元鞋厂IP厂的一位管理人员在电话里对本报记者说,已经报过“工伤死亡”,工伤保险赔偿将在10万元左右,厂方承诺给予10万元精神抚恤金,但还在协商。
对于赵建举家属起初提出的30万元,后来又提出要40万元的要求很难达到。
他说,工伤保险赔偿根据两个标准来计算:一个是以东莞市2009年职工平均工资1201.33元为标准,计算66个月,计8万元左右;另一个是供养亲属的抚恤金,以赵建举生前月工资1700多元为标准,每个月给他的母亲和女儿各30%,也就是520元左右,直到其母亲70岁,女儿18岁,一次性发放,总共2万元左右。
死者家属
质疑工厂没尽到防暑和抢救责任
昨天,赵建举的两个妹妹拿着刀到了工厂里,“把四个车间的产品都扔得满地都是”,这名管理人员说,赵建举的家属说,这是因为工厂把他们在东莞的生活费给停了。
同时,家属提出了两点质疑:第一,工厂没有做好防暑工作,没有凉茶、绿豆汤,甚至连水也没有,赵建举死后,才开始提供;第二,赵建举昏倒以后,工厂先是把人抬到裕元鞋厂高埗医疗中心在上江城的分点,然后送到高埗医疗中心,最后才送到东华医院,在高埗医疗中心时,人已经昏迷不醒了。所以,工厂还应该承担更多责任。
律师说法
孤儿供养抚恤金可增加10%
广东约克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事务部主管律师、东莞律师网首席律师孙智全认为,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工伤死亡的赔偿主要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、丧葬补助金、供养亲属抚恤金,精神抚慰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,所以,裕元鞋厂的做法基本合理。
但因为赵建举的女儿可以算孤儿,抚恤金可以增加到40%,即每个月700元左右。而赵建举母亲的抚恤金,也可以计算到75岁。
赵建举其人
生前是家中顶梁柱
赵建举的老家在河南驻马店新蔡县黄楼乡泰桥村,按村支书高红亮的话说,:人均只有8分地,人均年收入不超过200元。村支书的收入最高,每月200元。17岁以上至50岁之间的男人都在外面打工。
赵建举的家中有66岁的老母亲和不到17岁的女儿。两年前,赵建举的父亲患癌症去世,花了不少钱。他的母亲现在也一直在吃药。女儿赵焕焕是赵建举唯一的寄托。正在读高一的女儿每次考试都在班上前三名。父亲赵建举曾对女儿说:“好好学习,努力考上大学,才不用那么辛苦。”
赵焕焕在父亲去世后的两天才办齐手续来到东莞。两岁多就没有了妈妈的她,现在也失去了父亲,这段时间,她每天几乎不吃不喝,以泪洗面。
在学校里,赵焕焕每顿饭只花1元到1元5角钱,1元钱可以买两个包子;一元五角钱能买一碗粥加一个大饼。
这次来东莞前,她向邻居借了2000元钱。
今年父亲节,赵焕焕给父亲发短信说:“父亲节快乐,爸爸您辛苦了。”赵建举没有回短信。他只上过小学三年级,连银行卡都是老乡张小毛帮他拿着,以便每个月给家里打钱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