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事故责任认定
1、交通事故发生后,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与交警联系、沟通、调查取证等,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提供法律服务,以减轻事故责任。
2、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,如对交警责任划分不服的,可以委托律师在3日内向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,或者委托律师在6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,以重新划分事故责任。
二、赔偿处理与保险理赔
3、交通事故发生后,接受交通肇事方、车主、受害人及近亲属或者保险公司的委托,产于交通事故的善后事宜处理,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总额,参与和解、谈判、签订赔偿协议等。
三、财产损失、人身损害赔偿诉讼
4、接受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,代理进行伤残等级鉴定、财产价值评估等,并向法院提出民事赔偿诉讼;或者接受肇事方、车主(被告)的委托,对原告提出的民事诉讼请求进行法庭质疑,以减轻被告人的赔偿责任。
三、交通肇事罪刑事辩护
5、为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、取保候审、看守所会见、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,以减轻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;为交通肇事罪的被告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提供法律服务,以减轻赔偿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