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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0.08.05 新闻来源: 浏览次数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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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日,家住南湖花园东方莱茵小区的李小姐投诉说,她的房子是07年底装修的,可两年多来,房内到处渗水,令人烦不胜烦。
据介绍,李小姐的房子是07年底由中北路百安居装饰公司装修的。装完半年后,李小姐发现墙角渗水,但装修人员检查后说:“查不出原因,观察观察再说。”
到08年7月,墙角渗水更严重,整个墙面被渗湿。装修人员撬开地板后发现,原来厨房主水管的三通接口没接好,当即进行了整修。
可好景不长。今年6月,地面墙面都开始冒水,连电视机后的墙体都湿了。李小姐再次找到装修公司,装修人员撬开地板发现:三通没坏,厨房地面下的水管接口处渗水严重。但装修方称,“已过二年保修期,只能李小姐自己处理。”
8月1日,记者来到李小姐家,果见室内一片狼籍,客厅地板被撬起,地板正反面均发黑发霉。李小姐称,半年来,只要打开水闸,水就会从地板缝隙中冒出来。
当日,记者来到百安居装饰公司。其装修队李经理称,按双方合同,李小姐的装修已过两年保修期。
对此,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李国宏律师认为,按照建设部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:“在正常使用条件下,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,有防水要求的厨房、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。”因此,针对厨房、卫生间的渗漏,装修公司应在5年保修期内承担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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