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当时让我们打广告的时候天天给我打电话,出了问题我反过来天天给他打电话。”北京帮帮有限公司(化名)因出资登载的广告没有达到预想目标起诉宇宙科贸中心(化名)返还服务费。6月28日上午,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。
上午9点,庭审还没开始原、被告就已经你一句我一句的理论起来,“你们是骗子,我要求你们赔偿损失。”“谷歌退出大陆,服务器在香港不稳定,我们也没办法,你要是不懂我也说不清楚。”
北京帮帮公司在起诉书中称:2009年12月2日,他与被告宇宙科贸中心签订了网络合同,对方承诺在12月20日前将帮帮公司的广告刊登在谷歌搜索网站上,并且保证在谷歌首页前十名之内,期限一年。当帮帮公司将1500元网络服务费交给宇宙科贸中心后,帮帮公司发现广告并没有登载在谷歌前十名,一直到2010年4月,帮帮公司发现公司的广告被排在了第40多名。一直交涉未果后,帮帮公司将宇宙科贸中心诉至法院,并在庭审上增加了诉讼请求,除了索赔1500网络服务费以外,增加直接经济损失、交通费、银行利息共计2560元。
宇宙科贸中心辩称:由于谷歌要在2009年年底退出中国大陆,他的服务器一直也不稳定,我们4月份已经将原告的广告登载到谷歌前十名了,可是原告私自更该公司网址,导致连接中断,我也没办法啊?当时合同上也没有注明我什么时间将广告登载到互联网上,我并不存在过错。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。
此案并没有当庭宣判。 |